信息与安全学院实验(训)室6S现场管理条例规定
栏目:实训基地   发布人:信安学院  发布时间:2020-12-30   浏览次数:329   作者:

实验(训)室6S现场管理条例规定

 

 

为有效提高学生的职业素养,规范实验(训)室管理,特制定以下规定,请在实验(训)室上课的教师按照现代企业“整理、整顿、清扫、清洁、素养、安全”的6S现场管理思想,引导学生做好实践教学场所“清理整顿”工作。

1.   任课教师应该提前10分钟到3401室领取钥匙,制止学生把食物,饮料带入实训室,对于需要吃食物或喝饮料的学生,可引导至茶歇处。

2.   本次课教学结束后,任课教师负责引导学生进行实训室的清理整顿,具体要求如下:

1)清理工作台面(桌面)上的仪器设备、实验器材等,发现是否有错漏、遗失。

2)将设备(机器)工作表面、地面、桌面、抽屉、工具柜、黑(白)板清扫干净。仪器设备要轻拿轻放,擦干净并放回原位。将清理垃圾倒入楼层垃圾桶。

3)设备、设施、桌凳(板凳必须放于桌子底下)等必须按照规定位置摆放整齐。

4)对于仪器设备存在的故障、安全隐患等,应在《实验(训)室教学设备使用记录》及时记录,交由实验(训)室管理员处理。

5)离开实验(训)室时做到“五关”(关机、关窗、关灯、关扇、关门),并拉下电源总闸,树立安全第一观念,防患于未然,并及时归还钥匙。

3.   任课教师对于未按要求进行“清理整顿”的学生,将记载入册,并纳入学生课程的态度性评价成绩,每次扣2分,直至态度性评价成绩扣完。

4.   实践教学管理人员每天巡查“规定”执行情况,对违反本规定的班级和任课教师进行登记反馈,反馈二次后仍存在违反规定的情况,将给予该班级和任课教师通报批评。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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