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息与安全学院实验(训)室安全制度
栏目:实训基地   发布人:信安学院  发布时间:2020-12-30   浏览次数:361   作者:

实验()安全制度

 

1.做好实验(训)室的安全工作,是搞好教学、科研的保证。实验(训)室必须树立“安全第一”的观点,充分重视安全技术工作。

2.实验(训)室设置安全岗位,岗位负责人对不利于安全的问题,要立即指出并迅速解决。

3.实验(训)室的电器设备必须按规定安装,不得乱接临时线路,设备运行期间必须有人值班,严禁在实验(训)室内私用电炉及其它电热器具。

4.实验(训)室的钥匙必须落实到人,未经领导同意严禁转交他人,更不准私配钥匙。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实验(训)室,不得将私人财物存放实验(训)室,走道和楼梯要留出消防通道,不得堆积杂物,不准堵死通道。

5.实验(训)室配制的消防器材要指定专人保管,不得移作他用和随便损坏,灭火器安放在醒目易取的地方,实验(训)室工作人员都应熟悉灭火器性能和使用方法,做到会报警(火警电话119),会扑救初起火灾。

6.实验(训)室要保持文明、整洁,严禁在实验(训)室吸烟。

7.下班时要注意检查实验(训)室电源情况,需切断的电源必须切断,要消灭火种,关好门窗,发现不安全因素,应立即采取措施。

8.配合院保卫部门,每学期对实验(训)室的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。

9.发现事故时,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,不许隐瞒不报,或拖延上报,重大事故要立即抢救,保护好事故现场。

对不遵守操作规程又不听劝告者,实验(训)室管理人员有权令其停止实验,对由于违章操作,玩忽职守,忽视安全而造成重大事故者要严肃处理,直至追究刊事责任。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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